评分标准1、评委按照声音,技巧以及音乐感等进行评分。2、评分按照100分制,精确到两位小数点。总分按照所有评委的分数平均分计算。出现分数一样的,将同时计入视奏分数,再次出现同分,由评委会投票决定最后名次。3、评委会评分对应奖项划分:获得分数获得奖项90分或以上一等奖80-89.99分之间二等奖70-79.99分之间三等奖69.99分以下优秀奖4、参赛乐团超过限定时间的,每超过1分钟将对应被扣除1分。5、参赛乐团有违反比赛规则的,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相关的成绩、奖金或奖项,参赛乐团不得有异议。6、参赛队伍比赛成绩以评委会决定为准,参赛乐团不得有异议。7、本次比赛结果将在颁奖音乐会上统一公布,并进行颁奖活动。8、本次比赛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组委会特别引进公证处参与公正每天的评分结果封存及颁奖音乐会时结果公布。注意事项1、参赛乐团通过邮箱或微信公众号报名后,我们将会给予确认函,收到确认函后即为确认报名成功。2、外地参赛乐团,交通及住宿需要自己解决,组委会所提供的住宿信息仅为便于参赛乐团参考,所有参赛乐团须在比赛演出时间提前至少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迟到者将可能被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乐团务必了解比赛日程,以免错过时间。3、大赛安排有参赛乐团比赛期间进行户外公益演出,旨在推动大众普及管乐团的认识,本演出需要提前向组委会申请,涉及演出使用车及设备运输由组委会承担;如有校际交流需要同样需要提前向组委会申请,但涉及使用车等交通事宜均需自行解决。4、各组别比赛后组委会将会在赛后举行评委组成员对参赛乐团的点评及建议。5、大赛组委会会根据当日日程安排评委专家的大师班,此大师课对所有参赛乐团成员及领队、指挥开放。6、所有参赛乐团领队及指挥必须参加10月4日的颁奖典礼,大赛主委会根据颁奖音乐会日程安排会邀请部分参赛乐团参加颁奖典礼演出。7、比赛出场顺序在报名截止日后一周,由组委会通过网络进行抽签决定。8、组委会保留更动各次赛程时间及调整参赛乐队出场顺序之权利。9、填写报名表,因填写不完整或所附资料未齐备,经组委会通知补件末於期限内完成补件,则视为未完成报名手续,概不受理。10、参赛者应遵守组委会公告之相关规定,若有未尽之事宜及不可抗拒之情况,组委会拥有自主裁量权。11、参赛乐团报名资料或其所附相关证明文件,有虚伪不实情况者,经查证属实组委会将以撤销其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及奖品。12、组委会保有依实际需要弹性更动本大赛规定之权利,以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比赛。